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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香烟扔出了窗外。rl伸手开动了雨刮器。

“你有没有试过,在跟某个陌生人待在一起的时候,感觉特别良好?”

“当年我还很年轻,在曼哈顿的警察局里干活。有一天,一个女人跑到我这里来介绍自己,那时候我的办公室就紧挨着大门口,她说她刚刚被分配到调度室工作。那些年,我在市中心的街道上巡逻的时候,对讲机里噼里啪啦响着的都是她的声音。我想办法让自己值班的时间跟她同步,那个时候,我真是对她着了迷。由于我平时不太容易见着她,后来渐渐地就会不管碰见谁,也不管犯的是多小的事,都要动手抓人,这样做仅仅就是为了能够带着犯人回警察局,然后当着她的面进行交接。她很快就留意到了我的这个‘小花招’,于是就提议下班跟我去喝一杯,免得我哪一天或许会因为街头转角的烟贩卖了一盒潮湿的火柴就把人家铐到局子里来。所以,我们就一起去了警察局后面的那个小咖啡厅,坐到了同一张台子上,然后,就是这个样子喽。”

“什么样子啊?”rl饶有兴致地问。

“如果我点燃一根烟,你不会说什么吧?”

“只能吸两口,然后就要扔掉!”

“成交!”

老警察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香烟,摁下了车里的点烟器,然后继续讲述他的故事。

“那一天,在吧台前面坐着好几个同事,他们装作好像没看见我们一样,但我们两个知道,第二天,这件事就一定会传得沸沸扬扬。后来又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不得不承认:当她不在警察局的时候,我的心里的确是会感到有那么一点点失落。好吧,现在我算是已经回答完你的问题了吗?”

“那么,当你意识到这一点以后,你又做了些什么呢?”

“我还是继续在浪费时间。”警官如是回答。

车厢里陷入了一片沉寂。tristan专心开着车。

“我掳走的这个人,之前跟他也就是一面之缘。我简单地给他做了一下身体检查,他走的时候脸色有些难看,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然后,他的朋友就给我打电话了,说他的情况不太妙。”

警官慢慢地把头转了过来。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解释,”rl继续讲着,“不过,在挂掉那个电话的时候,简直太可怕了,因为知道他在哪里,我的心里面竟然还有一点高兴呢。”

tristan看着他身边的这位“乘客”,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他弯下腰,伸手到副驾驶座位前面的储物箱里掏出了一盏红色的警灯,然后安到了车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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