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零点看书>其他小说>御史馋猫都察院> 第七百章 官场论 一

第七百章 官场论 一(1 / 2)

官如此,僚和吏就更可怜。在大明朝,大明朝的官僚体系是由官、僚、吏三部分人组成的。

官,就是各级衙门的正官或长官,比如知府、县令。僚,则是长官的佐属,比如县丞、县尉、主簿,都是协助长官处理事务的属员。僚属在隋朝之前由县官自行征辟,隋起改由中央朝廷任命,结果从此形同虚设,成为闲职冗员,所司事务均委之以吏。吏,本来也是官员队伍中的一分子,只不过政务官叫官员,事务官叫吏员。所以官吏二字,往往混为一谈。比如“吏治”,比如“封疆大吏”,其实说的都是官,不是吏。

但自隋唐以后,官与吏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只有官和僚才算是官,吏则是民。各级衙门的长官和僚属不论职位高低,都是“朝廷命官”,都有品级,比如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胥吏却是官府中的“服役人员”,其身份与衙役并无区别,只不过其他人或服劳役,或服兵役,他们则提供知识性服务而已。因此胥吏地位极低,常被呼为“狗吏”,待遇也极低,往往领不到薪水。

吏员的禄食,有的朝代有,有的朝代没有。同一王朝之中,又有的时候有,有的时候没有。即便有,也微不足道。官的俸禄尚且不高,何况乎吏?

比胥吏级别更低的是衙役,比如更夫、捕快、狱卒之类。这些人根本就是“民”,最初都是从民众当中征发来无偿服役的。既然是无偿服役,自然并无薪水,只有伙食补贴,叫“工食银”,其数亦不过每日二三分,仅供夫妻二人一餐之用。这在大明朝,已是“皇恩浩荡”。

因为其他被征发来无偿服役,比如修城墙的民众,朝廷是连一餐饭都不管的。但在这些人,却是生计维艰。因为他们一年到头,都要在衙门里当差。不像其他民众,尚有别的活路。

然而尽管如此,愿意担任县官、胥吏、衙役的仍大有人在。原因就在于这些职务虽然薪资极低,权力却很大,也很有威风和排场。这全因为,大明朝是典型的权力社会。它的一切都是靠权力来维持,也是靠权力来运作的。因此,为了维护权力的至高无上,大明朝从来就不惜成本,不吝代价。这样,一个人,只要拥有了大明朝赋予的权力,他就有了高于一般民众的地位,哪怕他在大明朝的权力系统中,只不过是一个最不起眼的蕞尔小吏。但由于他在行使权力的时候,代表的不是他个人,而是大明朝,就不能不让一般民众胆战心惊。换句话说,胥吏和衙役虽然不是牧羊人,却好歹也是牧羊犬。这就足以让“羊”们敬畏。

知府县官的权力就更是大得吓人。作为朝廷派遣至地方上的“牧民之官”,他集司法、行政和监察之权于一身,在一府一县之内令行禁止,生杀予夺。由于上级部门非有大事不会过问,僚属、胥吏、衙役、百姓又全无监察之权,因此知府和县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