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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九章 枉法(1 / 3)

景墨回到聂小蛮的书房中,心里感觉到搔摸不着的懊恼……对于案情的悬疑,出景墨意料的情报,和聂小蛮交托的没有目的的任务,都是这懊恼的成因。这时恰巧未时二刻时分,聂小蛮叫自己再过一柱香的时间到王家去,那么自己不能不设法消磨这难挨的一柱香的功夫。

景墨坐在圈椅上,地喝着卫朴换上来的新茶,默默地把这案情推测一番,希望尽可能地找出一个答案。聂小蛮一再讲这案子案情的复杂,眼前来看,那真是没有疑问的。从这案子的逐步发展上看,不能不说这调查范围已经逐渐缩小。

第一个嫌疑人自然是余则成,现在据余则成自己的供述,假使不是虚构,显然可以看出他不是主凶。据自己观察,他的声容态度和他的话,的确不像出于演戏的。那么,他应当从嫌疑圈里剔除出来了。不过景墨不明白,聂小蛮又为什么还要拘留他呢?

第二个嫌疑人是陆全福,聂小蛮也认为他没有打死魏湘儿。但他的薄底快靴和尸屋中的甲印切合的一点,还是一个难解之谜。

第三个嫌疑人刑玉强,自然是最可疑了。他的行动已有种种切实的证明,别的不讲,单说那一粒穿过魏湘儿胸膛的铅弹,还有一粒在连溪客栈里打聂小蛮的铅弹,都是显明的铁证。本来自己完全可以把嫌疑圈收缩到他一个人身上,再进一步,就可以宣告结束。不过现在情况又变动了,他竟然给崔知府释放了!而且仵作又证明了魏湘儿的死不是剑伤而是刀伤!那么,崔知府就凭着这个理由释放他吗?不过这举动终究不合法理。他就算不是凶手,但明明有过行凶的事实,而且他又打过聂小蛮,这也是蓄意杀人,无论如何,在法理上他总有必须之罪。这知府怎么可以擅自把这个人释放?

一想到这糊涂知道,不知道在其中是收受了何种好处,景墨不禁叹了一口气。在大明朝的所有官员中,县官是最低一级官员是正七品。县级以下,就没有官了,只有僚或吏,县级以上,则既有官,也有僚或吏。

同样,在大明的行政区域中,县也是最低一级地方政权。县以下,乡、亭、里、什之类,认真说来只是半官方的地方自治组织,不能算作地方政权或地方政府。所以,地方官也好,地方政府也好,均以县级为最低。然而县和县官却又是最重要的。从秦汉以降,各级行政区域的设立和称谓迭次变化,唯独县制亘古不变。

秦汉时叫县,唐宋元明清时也叫县;秦汉时是最低一级地方政权,唐宋元明清也是。因此,县,是官员代理的起点,也是终端。县以上不过逐级监临,县以下则乡民自治,只有县才是代表中央直接治民之所。这一制度,无妨称之为“政权建在县上”。

实际上县官的职掌也相当重要而繁杂。县官掌一县之政令,职在平赋税,听诉讼,兴教化,厉风俗,举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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