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零点看书>其他小说>大唐极品闲人> 第513章 圣旨之后

第513章 圣旨之后(3 / 6)

我自幼失孤,若不是三位姨娘护佑,只怕早就没了,如今白姨娘仙去,我为母丁忧,难道圣上还有什么可说的吗?”

杜睿所谓的丁忧,具体说来,就是朝廷官员的父母亲如若去世,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就叫做丁忧。

官员的父母去世,官员必须停职守制的制度,丁忧期间,丁忧的人不准为官,如无特殊原因,国家也不可以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因特殊原因国家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叫做“夺情”

丁忧期间,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

此制源于汉代,在汉末丁忧去官很通行,非但是父母三年之丧要丁忧,就是兄弟姊妹期功服之丧也要丁忧。

陶渊明诗有说及奔妹丧的,潘安仁《悼亡诗》也有说及奔丧的,可见丁忧之风是很盛行的,在大唐也是如此,一直到宋代,由太常礼院掌其事,凡官员有父母丧,须报请解官,承重孙如父已先亡,也须解官,服满后起复。

西汉时规定在朝廷供职人员丁忧三年,至东汉时,丁忧制度已盛行。此后历代均有规定,且品官丁忧,若匿而不报,一经查出,将受到惩处。但朝廷根据需要,不许在职官员丁忧守制,称夺情,或有的守制未满,而应朝廷之召出来应职者,称起复。到明代把它定在律令,除了父母丧不必去官。

古礼三月而葬,然后初哭,行虞礼、卒哭“虞礼”是安瑰祭,三次虞祭之后,行“卒哭”礼,献食举哀于灵座以后,不再哭悼。卒哭十一次为“阳礼”,将神祖迎入祠堂,礼毕将:主移回原处。丧后十三个月至十五个月举行“小祥”、“大祥”礼。七个月举行“谭”礼,意为安然平安,心情激动可安一些。死者安葬以后,孝子要居丧、一服的孝子要居丧三年。居丧也叫“丁忧”、“丁艰”,又叫“守孝”,是对父母孝心的最好体现,也是对儿女是否孝顺的考验。

按照古礼,丁忧三年期间不能外出做官应酬,也不能住在家里,而要在父母坟前搭个小棚子,“晓苫枕砖”,即睡草席,枕砖头块,要粗茶淡饭不喝酒,不与妻妾同房,不叫丝弦音乐,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

丁忧的社会基础是“孝”,为什么孝,因为小孩初生,三年不离母,时刻都要父母护料,因此父母亡故后,儿子也应还报三年。

丁忧在汉代有着极为严格的礼仪要求,不过在大唐,却逐渐的有所削弱,为父母丁忧者,不须过那般苦行僧的日子,只要禁婚嫁,禁饮宴就可以了。

大唐以孝治国,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社会维系统治的最根本的礼教准则,是汉民族家庭美德与传统文化。

也就是说,杜睿要为母丁忧的话,便是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