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种祸(2 / 3)

僧原名叫做奕剑云,正是奕家长子。至于新身份,余琰二字即可。”

林泽文闻言,连连点头:“崇琬琰于怀抱之内,吐琳琅于毛墨之端,以琰为名,甚好,届时你再以崇琬,亦或琳琅为字,上官见了,定会有所印象,可利于升迁。”

这一确定,林泽文便直接改了对余琰的称呼,不再喊他大和尚,随后更是指点起了为官之道。

林泽文能官至郡守,除了有一个大儒父亲外,和他本身精通官场之道也有很大关系,这浅谈几句,便让余琰对于庸朝的官场,心中有了一个大概。

“多谢郡守大人指点。”

余琰微笑着,将托盘摆到了林泽文身前的案上。

“不敢当,不敢当,你我各取所需罢了。”

林泽文喜不胜收,满脸都是笑容。

就是那先前将这尸骨人参果摆到余琰身前案上的那一寒藤小厮,这会儿看着余琰和林郡守,是满脸幽怨,甚至眼中还有几分愠色。

但且不说此时是在开韶华宴,就是余琰肩膀上那位“山人仙家”,便让这小厮不敢造次了。

山人仙家,这有两种意思。

一是对于地仙之属的敬称,只要是能一直变化人身,哪怕是讨封成就的“黄大仙”,都可以被称一声山人仙家。

第二种,是地仙之属找到了一处契合自身的洞天福地。哪怕还未成功借来洞天福地之力,但只要是已经在那一处洞天福地附近定居,就可以被称之为山人仙家。

而此前他家老爷招待时,曾笑着说道:“有山人仙家至,此当为喜事,于情于理,作为东道主,都该宴请一番。”

随后,他家老爷尽管没有露面相见,但能被他家老爷称呼一声“山人仙家”,这一位地仙之属,毫无疑问是那第二种!

而此类山人仙家,可以当作天仙来看待。

看了一会儿余琰,这寒藤小厮便不情不愿地看向了那位林郡守,暗自哼了一声:“坏我好事,你还想夫妻同好?”

“你能这么想就好,我还担心你气愤之下做什么傻事,为此忧心不已,毕竟你我同在此地百多年,昔日又是同源而生,以人间的说法,你我便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既然他要带人参果回去,让他妻子吃,那么你与我一道走如何?若是出了什么意外,遇到些爱管闲事的,也好互相照应。”

一声传来,这是另一寒藤小厮,都是差不多的打扮,面容清秀,又涂脂抹粉的。只不过这原本分不清是男是女的小厮,此时面容明显偏向于女子,就连身段,也变得娇小婀娜起来。至于这寒藤小厮原本穿在身上的大红衣裳,不知何时变成了长裙,而那顶大红色帽子,则是变成了一红色簪子。

这簪子很是精细,一头还有凤翱翔,看起来格外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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