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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2)(2 / 5)

过眼,这才老老实实坐下来考月测、期中、期末,拖五十个人把平均分升到全年级第一。

的确,季见予是书里才会面世的“神”,但很接地气,什么都要掺和一脚,和青春期的臭屁男孩没什么差别,喜欢毫无保留展示自己,到处找存在感。

说难听点,就是招蜂引蝶。

没有人谁会不享受被众星捧月的感觉。情书一箩筐地收,奖项一箩筐地揽,所过之处,就算本来没有季见予的痕迹,他也会轻松滑个太空步返回,洋洋洒洒留下自己的名字。

杨易晴所认识的季见予,就是这样。

所以得知他入学三中,她非常有自信向组织保证——季见予一定会非常热情、积极加入组织部。

可她想错了。

季见予在初三后半段就非常“颓”,谁要有心邀请他干什么,他黑黢黢很漂亮的一双眼是玩腻的神态,高高在上睥睨众生。

他像逃不过魔咒的天才神童,沉沦做一个网瘾少年,每天呼朋唤友到网吧打游戏。

但其实他私底下一直这样,只不过当初他干什么都喜欢一个人,别人和他做朋友心理压力很大。

但偏偏他朋友还可多,完全看他自己如何分配。

像张金远这种,家庭条件一般,只能保送全市第三的高中,他不服偏要自己立志考上二三中的,季见予只会在要去自习室突击竞赛的时候想起他。

张金远某天突然开窍,质问季见予是不是没把自己当兄弟,不然怎么一把黑都没和自己开过。

季见予直接把人从安静严肃的图书馆带去网吧,玩通宵。

玩到十一二点,张金远就不行了。他平时老坐着死磕课本,能量跟不上,兴奋过头打了几把就头晕眼花,而季见予长年热衷各种运动,体力不是一般好。

两人中途出来透气,随便在附近找了家串串店。

男人都是肉食动物,大冬天吃辣汤肉串,既舒服又醒脑。

张金远吃不了辣,不一会儿就额头冒汗,羽绒服都没拿就要去隔壁奶茶店买冰甜的东西。

手机拍菜单给季见予,非常慷慨说奶茶他请。

串串是季见予付钱,两人拿了四个竹筐,串串店老板看他们穿校服,好心提醒,季见予兴头上来,玩了招先付款后用餐。

最后还不尽兴,在老板娘尴尬注目下把所有蘸料都要了一遍。

张金远痛骂他是败家阔少,容不得别人踩到他矜贵的尾巴一点,然后转头甩出一句“我也蘸料全要”。

不得不说,感觉很爽。

季见予不以为意哼哼两声,说自己初一下学期就不花家里钱了。

各种竞赛奖金,用都用不完。他还参加午夜街头那种摩托竞速,赢一次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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