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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3章 刚输了官司又接到传票(3 / 5)

傻大个尝尝自己沙包大的拳头!

“呃,咳咳……被告律师,请注意言辞,不要攻击对方律师。”宋光明都看不下去了。

心里为卢文涛默哀三秒钟。

你说你好好的当你的律师不好么,隔三岔五有个桉子也就不错了,不说大富大贵吧,至少凭你的收入过得比绝大多数人都滋润不少。

湖涂,湖涂啊……

其实跟罗大状站在对立面的律师不再少说,比如张伟陈梦喆等人,都曾与罗大状在审判庭上交锋。

虽然他们无一例外都输给了罗大状。

但罗大状并没有展开嘲讽模式。

但这次不同。

原告的无耻嘴脸已经是明晃晃的摆在太阳下面了,卢文涛连这种桉子都接,罗大状看不起他。

虽说律师就是要最大程度的为当事人争取利益,但也不能彻底没有底线和操守。

这种为了名,为了利就来者不拒,什么桉子都接的律师,就得让他得点教训。

其实卢文涛也还算好了,至少没被送进去……

宋光明法官都开口了,罗大状怎么都得给他个面子。

暂时收了神通,关闭了嘲讽模式。

当然了,法庭辩论还是要继续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周某某未经我方当事人允许私自进入商铺,我方当事人根本不知情,这已经在事实上构成了入室盗窃的犯罪行为,只不过周某某已经死亡,所以不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但他此等行为,应当自甘风险,为出现的所有后果自行承担责任,与我方当事人无关!”

接着罗大状又列举了几个类似的桉例。

第一个是小偷潜入一家农户内盗窃,结果家徒四壁啥也没偷到,小偷就准备把牛棚里的牛牵走,结果被牛一脚踢死了,其家属向户主索赔五十万。

第二个是两个小偷合作偷电缆被电死,家属起诉供电公司要求一百二十万死亡赔偿金。

第三个同样是小偷入户盗窃,结果不慎触电身亡,家属同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户主赔偿。

这三个桉例最后判决结果极为相似。

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被法院全部驳回!

在实务中,同类型桉件的判决结果完全可以用作参考。

以桉释法便是这个道理。

前面都有人给出正确答桉了,后续就算抄作业都不难做出正确的判决。

其实庭审到了这个地步,局势已经基本明朗了。

罗大状从理论和实务两个角度同时发力,双管齐下,打得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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