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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正义不绝对,那就是绝对不正义!(2 / 4)

棒球帽的人从楼里跑了出来。”

“我大喊了一声站住,他就开始跑,我就开始追。”

“……”

“途中碰到姜先生,小偷还差点被他的车撞倒……”

“小偷一边跑,一边挥舞着小刀,把路人吓得都躲开了,我和姜先生在后面一直喊‘站住别跑’,但小偷根本没有停下。”

“后来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翻越栏杆跳下了河,我不会游泳,是姜先生第一时间下水救人……”

罗大状缓缓点头,看向姜白。

后者也开始从自己的视角进行讲述。

和孟波说的版本相互左证,并无任何出入。

罗大状问姜白:“你有没有看到或听到孟波对小偷有过激言行?”

“没有。”姜白摇头。

罗大状又向孟波问了同样的问题,询问他是否看到姜白有过激言行。

孟波同样表示否认。

罗大状看向张伟:“张伟,你先说说自己的看法。”

“好。”

张伟正襟危坐,彷佛找回了当年过司法考试的感觉,有点紧张,又有点激动,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

“我看过卷宗,再结合他们两人的叙述,在我看来,这个桉子在刑法上我们完全可以做无罪辩护!”

见罗大状点了点头。

他接着说道:“对方起诉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这一罪名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主观责任形式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我认为,本次桉件中,姜白和孟波主观上不存在过失。”

“而韩明是一个有着独立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我看过他的资料,并无任何精神疾病、心理疾病,而且智力正常。”

“他在未受任何外界因素影响的情况下,仅仅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选择跳河作为逃跑手段,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所有后果承担责任……”

张伟的状态越来越好。

看得出来,他提前做过功课。

孟波在旁边听得云里雾里,有些蒙圈。

很多法律专有名词他听不懂,但有个词怎么说来着,不明觉厉。

不愧是姜先生推荐的律师,果然很专业很厉害!

孟波莫名心安了许多。

“……因此我认为,姜白和孟波跟韩明的死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需要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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