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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入城之战(2 / 4)

会将宋军围歼在郊外。

而在郊外,骑兵对于步兵有着天然的优势,只要金军有一万铁骑出击,四周游走,种家君就极度危险。

三万人,最后又有多少能进入汴梁。

“传令全军,放缓行军速度,全军戒备,小心敌袭!”种师道传令道。传令兵骑着马,急速的奔驰,传送着命令。

一个时辰后,距离汴梁已经二十里了。

这时,种师道眼神陡然一紧,只见两里之外,传来一阵清脆的响箭声,刺耳又尖锐。

“敌袭,快速警戒。全军变为圆阵,车震在外,长矛手紧随其后,削刀手护卫,弓箭手卧射……”一道道命令快速的传递下去,大阵瞬间变化,由原来一字长蛇般的行军阵型,快速的变为了卷曲,盘旋的猛蛇,蛇头高举,蛇信吐出,随时要对猎物发出攻击。

这个过程很快——

可是敌人更快,两里之外的金军铁骑开始快速的冲锋。

速度,是铁骑横行的最大本钱。

铁骑杀戮步兵,最大的优势就是凭借狂猛的速度,以秋风扫落叶般猛烈的冲垮步兵的阵型。当步兵的阵型被冲垮时,那时只需yào

挥动武器,大肆屠杀就足够了。

而步兵对抗骑兵的最大优势,则是消减骑兵的速度。失去了速度的骑兵,跟等待宰杀的牛羊没有什么区别。

胜负往往在一线之间,那个能把握住胜机,谁就胜利了。

两里地对于急速奔驰的战马,几乎在瞬息之间,在步兵刚刚布置好战车阵,长矛手刚刚布置妥当,削刀手还来不及护卫时,金军的铁骑就冲击到了。那些弓箭手刚刚凌乱的射出几箭,金军的铁骑就杀到了。

巨大的战车挡在了金军铁骑面前,高约一丈,上面满是铁刺,短矛的战车阵。

撞击在上面,即便是铠甲质量再好,也是变成血葫芦。

冲锋在前的金军铁骑,面色不动,没有一丝畏惧,催动战马,战马发出一声厉啸,一跃而起,越过一丈高的战车阵,破袭向金军战阵。几乎在眨眼之间,有几十匹马,高高跃起,越过了战车阵,杀向了种家军的长矛手,竟然没有一人马失前蹄摔倒在地。

而后面的骑兵马力似乎稍弱,无力越过高高的战车,但是却用手中的长戟挑开战车,露出巨大的豁开,一些骑兵急速的奔驰而入。

“杀呀!诛杀南狗!”

“种家儿郎,灭杀胡虏!”

很快宋军的步卒,挥动着长枪刺杀向了金军的骑兵,而金军骑兵则是挥动着手中的长刀肆意的砍杀。这是铁与血的碰撞,金军铁骑要冲垮宋军的圆阵,而宋军则是要消减金军铁骑的速度,进而绞杀骑士。

长矛林立,十几把长矛整齐划一,从四面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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