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吃的。
但是很快,他就会后悔了。
因为每一个匈奴人的本性,都不是善良的,对他们来说,他们这些奴隶,很可能连一条狗都不如。
“你弄脏我的衣服了,该死。”匈奴话。
那一个匈奴士兵回过头来,看到那一个胡人奴隶,两只手紧紧抓着他的裤脚,原本在那一块碎肉上面粘着的油脂,混杂着一些灰尘,抓在了裤脚,立刻使裤脚变黑了一块。
看到了这一幕,性格暴虐的匈奴士兵,顿时就火大了,骂了一声之后,手上的那一把割肉的刀子,顺势就插了下来。
那一个胡人奴隶绝对没有想到,自己的一时冲动会给他带来杀身之祸。
那把本应该是用来切肉的匕首,瞬间变成杀人的利器。
匕首的尖端,在力量的作用下,瞬间就没入了那一个奴隶的眼眶。
“啊。”
在奴隶的一声惨叫之后,那一个匈奴士兵直接把匕首拔出来,带出来的是一颗血淋淋的眼球和一大片的血迹。
匕首是直接没入人的脑壳里面,那个胡人奴隶发出一声惨叫之后,就直接没有了气息。
尸体颤抖了一下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的动静,瘫在地上任由鲜血流出。
那一个匈奴士兵,仅仅是为了一块黑色的污渍,就动手杀人。
暴虐和杀戮的手段,瞬间就震慑了在场的所有奴隶。
离他最近的奴隶,瞬间,身体仿佛恢复了所有力气一样,快速的退离,那一个匈奴人。
只是,为了一块黑色的污渍,就动人杀人,最后,反倒让血溅了一身。
不过那个匈奴人也是奇怪,对于一个黑色的污渍,厌恶非常,直接动手杀人,但是对于一身的鲜血却没有任何的不满。
反而是脸上展现出了一丝享受的表情,看他的样子,是在享受这浑身的血腥味。
眼神看了众奴隶,很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是对他们眼神当中恐惧的赞同。
只有鲜血和恐惧,才会让匈奴人感到愉悦的感觉。
弯下腰,把手上的鲜血擦拭在奴隶身上,然后一脚把尸体踢到一边,调头就离开。
至于,那一枚血淋淋的眼球,还在刀上,匈奴人看着怪有意思的,就没有把眼球摘下来,丢到地上,一脚踩爆。
而是拿着眼球,快步的离开
等他走远之后,那些奴隶,才从突然的杀戮中,反应过来。
许多奴隶都是这附近的平头老百姓,第一次看到死人或者是当面看到杀人,忍不住恶心的干呕了几下。
当然,对他们来说,肚子里面空空的,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吐出来,只能是干呕了几下而已。
刘静明也是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