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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2 他偷得了(4)(1 / 2)

里奇饿了一天,到雪城了,他们做非法之事,船自然不能停在显眼处,里奇决定反其道而行,门城两旁各有士兵守着,但门城的下水道就不一定了。漫长的等待,现在是傍晚时分,当月夜披上黑锦长衣,避人耳目行为方能开始。

这趟波折下来,目标只有一个—加德烈国王爱犬上的黄金项圈。任务荒谬,但纯金的物质能换上等生活,里奇愿意向现实妥协。闯入王宫的小道,领头的人授予他们潜入技巧,决心做了坏人,就要会耍手段,里奇和芬达斯分开行动,小狗在哪?午夜鐘刚敲响,当然正睡得香甜、做着憨梦,棘手的是,狗在国王的寝室里。

强盗做这样多年了,里奇勇猛无惧,他本就自律,芬达斯与他差远了,一溜入就至厨房狂吃,夜深了,士兵一站就是十二小时,筋疲力尽。先前准备的嗜睡药融于红酒,门外的士兵被压制住,无人能够抗拒。幸亏芬达司长得魁武高大,他与里奇从旁侧偷袭,矇住了士兵双眼,掐住士兵脖子,减低他们发声,将下药的红酒灌入士兵咽喉,眼疾手快,过程不到三十秒。

士兵睡了,但进入房间仍要躡手躡脚,芬达斯力气大,较鲁莽,由他守在外头;里奇细腻谨慎,可谁都不能保证小狗熟睡后就乖得很。他屈膝蹲下,加德烈国王仅离他四呎七,里奇眸子连眨都不敢,直直盯着小狗动作轻柔。「喀」项圈开了。

如何拿出着实是一大难题,没时间计算复杂机率公式,他们必须尽速离去,里奇只有小心再小心,抓着黄金项圈的手指微微颤抖,触及狗的身躯令他屏气凝神,稳住取下,里奇仍不敢轻易吐一口气,放入腰间的小布袋,里奇转头以眼神示意芬达斯,芬达斯拆开士兵眼罩,彷若一切没发生过,关上大门,该走了。

千里迢迢来到雪城,偷的不止这个,然而也不会久留。寅时,里奇挑中一间以华丽石材构成的屋,从窗户潜入,若有现成即当场食用,另外再拿走好几斤醃肉、三瓶葡萄酒。他俩偷了多间屋子,直到街上开始有人出来走动才罢休,他们是窃盗,只做偷抢,一丝丝抱歉都不曾流淌于心头。下水道处绑着绳的小船随着水流不安分地来回晃动,无法再待下去了,在光线照入雪城前,里奇与芬达斯匆匆逃离,回程轻松多了。

被夏风包围的蒙依谷足显小家碧玉,所处之人形成强烈的格格不入。里奇是最早回来的一组,窃盗仍分散于世界各处。只有两人的蒙依谷难得清幽,里奇拎着红酒至树荫处,芬达斯则进木屋睡觉了。

他倚着树干,扭出软木塞,对那时的人来说,喝啤酒就像喝水一样,喝红酒才是真地享受人生。咕嚕嚕的灌了一大口,他想,也就这样了,这辈子偷抢的事他做尽了,里奇没想过离开,因为离开后他能去哪里呢?这根本不是他说了算,他还挺随缘的吧,走或留,过一天是一天,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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