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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杀生为护业(2 / 3)

孽。

只有拥有了这样的觉悟,然后永远直面内心的道德,才有资格将“杀戮”作为守护的最后手段。

未来的道济禅师说过: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世人若学我,如同坠魔道。

裴文德现在的情况其实也差不多。

两世为人的他知道生命的可贵,更知道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是何等沉重的事情。

拥有凌驾于一般常人之上能力的自己,如果不加以约束、仅凭自身喜怒便剥夺他人的生命,那与那些被自己消灭的妖魔鬼怪又有什么区别?

所以,裴文德自修行的那一天开始便告诉自己,杀戮是自身道德的最后底线,是在万不得已下的最后手段。

面对天生鬼神——棺材子时,裴文德没有赶尽杀绝。

面对长安名妓——枫红叶时,裴文德也克制住了自己心中的杀意。

哪怕就算是何钦锋那样的疯子、人魔,裴文德最终亦选择用地藏王十轮经超度其灵魂,而非更加粗暴、简单的将其杀死。

因为裴文德深知,除非是为了拯救更多的人,不然就算是那些罪孽深重的妖魔鬼怪,自己也没资格代替任何人去审判它们。

唯独在面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恶意丹辰子的时候,裴文德是第一次因为自己的主观原因和情绪,对某人产生了坚定杀心。

不是因为丹辰子杀了人,也不是因为丹辰子未来可能会杀人,单纯只是因为自己想要杀掉这个拦在自己面前的人。

因为丹辰子对灵祐禅师的怨恨是无法化解的,或者说是自己没办法化解的。

这很自私,但很真实。

【我终究只是一个凡人……】

尽管丹辰子用“为护业而杀生”这个词来形容裴文德,但只有他自己清楚,自己这次心中的杀意纯粹只是出于私怨。

在不涉及到自己的事件时,裴文德的表现就像一名真正的有道高僧一般。

可一旦涉及到自己身边之人的时候,裴文德发现自己的反应其实和那些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就算真的是“护业”,护的也仅仅只是自己的“业”罢了。

杀戮就是杀戮,不管在杀戮前面加上什么点缀,都无法掩盖其杀戮的本质。

“真没想到,灵祐那个狂僧居然培养出了一尊未来的‘明王’!”

也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裴文德的想法,丹辰子的脸上的微笑再也挂不住了。

无论裴文德的“护业”护的是众生还是自己,他心中都已然有了面对杀戮时应有的觉悟。

这意味着裴文德与何钦锋那种人魔不同。

他对于杀戮的分量有着清晰的认知,下定决心之后的执行意志也肯定不是一般的人魔可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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