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1 / 4)

“二哥,我……”

“进来说。”

夏怜拿出那封信,将情况简单说与夏文。来信的人是谷雨,是与夏怜从小一起长大的少年。先前夏怜住在清水县的时候,二人曾是邻居。谷雨的妹妹小雪比夏怜小一岁,也是夏怜儿时的玩伴,而这次谷雨给夏怜写信,正是为了小雪的事。

此事还要从半年前说起。那时谷雨家生意亏损,欠了一大笔钱,债主便强抢了小雪来抵债。而现在,钱是终于赚够了,哪想那债主出尔反尔,未等他们拿钱来赎人,竟然就擅自将小雪卖到了京城的烟花楼。

烟花楼是全京城最大的销金窟,可不是普通的窑子,能来烟花楼寻欢作乐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哪里是谷雨这种平民百姓能去的地方。谷雨也是没办法了,才会想到写信给夏怜寻求帮助。毕竟以夏家在京城中的地位,去烟花楼赎个姑娘出来,并不是什么难事。

但问题是,谷雨实在高估了夏怜在夏府中的地位,权贵之家,哪里是他想象那么简单的。她初入夏府,也是人生地不熟,不说如履薄冰,也是要凡事谨慎低调的。这么大的事交给她来周旋,也着实是很难办。

不过谷雨话也说道这个份儿上,又事关儿时玩伴的清誉,夏怜只好硬着头皮上了。眼下她唯一能想到的人就是夏文,所以她今晚才会过来找他。

夏文听她说完整件事情的经过,也对小雪的遭遇很同情,却无奈地摇摇头,“小怜,这事二哥真的帮不了,你得找大哥才行。”

夏怜的心顿时一紧。

“夏府有家训,未及冠者不可出入烟花之地。”夏文向夏怜解释道:“我尚未及冠,是不能去烟花楼那种地方的。现在爹与宁姨云游在外,所以烟花楼只有大哥可以去。你要是想帮那个姑娘,这件事只能去跟大哥说。”

夏怜咬了咬嘴唇,“真的……不行么?”

看着她这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恐怕任何男人都会心软了。但夏文也很无奈,毕竟这是家规,所以只好有些歉意地摇摇头,“我真的帮不上忙。当然,若是大哥同意让我破一次例,我自然愿意陪你去一趟。但是不管怎样,这事都得跟大哥商量,我们决定不了。”

夏怜犹豫了一下,最后说:“嗯,那我去问问大哥的意思。”

“嗯。既然是为了救人,我想大哥应该也可以破例一次吧。”

从夏文的房间出来,夏怜忍不住叹息了一声。原本她刚刚是想求夏文去和夏意说这件事的,可是转念一想,这是自己的事情,却要由夏文转告,这恐怕有些太过刻意了。所以,让夏文去为她说这件事,也不合适。

可是要自己去找夏意帮忙,夏怜又觉得自己实在开不了这个口。

但是为了小雪,徘徊许久,夏怜最终还是鼓起勇气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