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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来到飘花山庄(1 / 3)

「凌孽,我想邀请你加入我的天神会,话不多说,我们来打一场,如果我赢了,你就加入天神会,如果我输了,我的血随便给你吸!」

「我知道你修炼了血魔书,副作用和幽灵一样,喜欢吸血,但同样的,你的副作用至少保持和一般人一般无二,差别不大,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幽灵之身还能让你免疫物理攻击,从这方面看,你还是赚大了」

赫连凤一口气说完,静静的看着凌孽。

凌孽露出不可思议的目光,惊讶道:「你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还有你怎么进来的?难道你杀了天地双尊?」

凌孽涌现一丝怒意,天地双尊好歹也是飘零岛的人,怎能让外人随意杀死?如果这个家伙真的杀了天地双尊,还加入天神会?去他的天神会,他现在要虐杀这混蛋。

「我没有杀天地双尊,点穴了而已,不要浪费时间了,我们打过一场,再说不迟!」赫连凤摇头。

凌孽冷哼:「你很嚣张,希望你有嚣张的本钱,不然等下你会死的很惨很惨,自己送上门来被我吸血,你是够蠢的!」

赫连凤率先动手:「先打服你!」

凌孽冷哼:「狂妄!」

他用的是龙象神功,龙象神功只有飘零岛历任岛主才可以学习的绝世神功,但凌孽作为老岛主凌千愁的儿子,自然学到了。

说来凌千愁也做过金面侍卫,第一任金面侍卫是奇侠陆争,然后是飘零岛岛主凌千愁,后来是主角林屹,赫连凤也机缘巧合得到金面侍卫服饰套装。

金面侍卫只是称呼,并不是真正的侍卫,而是看在皇帝的人情份上,保护他几年,相当于最巅峰的大内高手。

不是谁都可以做金面侍卫的,每一个金面侍卫都是那个时代的风云人物,堪称第一人。

赫连凤领教了龙象神功的厉害,也尝到了凌孽幽灵之体的变态,他很羡慕自己若是也有一种非凡的体质那就太好了。

简直所向无敌。

既然物理攻击很难伤害到凌孽,所以赫连凤不用横练功夫,而是用真气外放,对凌孽作用很大。

凌孽也达到了神宗级别,他也很惊讶赫连凤,因为他出其不意的攻击打在赫连凤身上,赫连凤居然不痛。

他并不知道这是赫连凤修炼了死人经的作用,虽然没有令狐葬魂无痛之躯那么变态,但是也够厉害了,相当于仅次于的程度。

圣灵剑法难以对付凌孽,赫连凤就放弃了使用圣灵剑法,并不是圣灵剑法不强,而是对凌孽作用不大。

圣灵剑法看起来是剑气满天飞,但正因为太凝实了,导致和物理攻击没有两样,所以对幽灵之体很难有作用,加上幽灵之体那变态的躲闪,赫连凤也是不由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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