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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正国本(五)舔犊之情(2 / 5)

。另外则是经历司的经历、知事、各盐课司、盐仓、批验所大使、副使等职。

这里出现了两个“副使”,但后一个不入流,一般会说成“盐院经历副使”。赵志皋之子赵凤威可不是这个,而是前一个,相当于两淮都转运盐司的三把手。

一般来说,单位三把手的地位是比较尴尬的,但盐院不同。两淮都转运盐使司下辖的三分司之中,就属淮安最大、最强、最富——这其实很好判断,三处分司,泰州、通州都是州,而淮安是府,光是地盘就大了不少。

正因为淮安重要,盐院的副使一般不驻于盐院所在地扬州,而是常驻淮安,这就为副使在淮安一手遮天创造了机会。

至于这七万两银子,钟兆斗说赵凤威“世兄之举非为一己之私”,这话还真不是给赵凤威开脱罪责,因为他虽然的确加征了七万两,但他个人对这笔钱还真是分文未取,全部交给心学派“公用”了。

前不久,心学派“民间人士”转入京师的那笔巨资之中,便有赵凤威提供的这七万两在内,只不过挂名在了其他人名下。

不过,赵凤威其实也不算完全冤枉,因为他提供这笔钱虽然不是中饱私囊,但却属于政治投资。一旦心学派当时定下的计划能够成功,最终肯定少不了要算他一份功劳。

如果是一般人,政治投资万一失败,那肯定是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担责任。然而赵凤威不是一般人,虽然他自己不过区区从五品,但架不住人家有个做阁老的爹啊!赵志皋岂能眼睁睁看着儿子因为“私征盐税”而落马?

于是,在皇帝咳血那日下午,王家屏当面说了这件事之后,赵志皋便立刻开始寻找解决之道了。

这种事如果没闹大,以赵志皋的身份地位,完全有机会在私底下想办法解决。但倘若已经闹大,甚至大到巡按御史上疏弹劾,弹章都送到首辅手中了,那就很难通过暗地里的办法消弭于无形,只能走正规流程解决了。

这样的桉子当然比不得有人“意图弑君”那么严重,无需劳烦东厂与锦衣卫,但从流程上来说也还是挺复杂的,三法司各自都有一部分需要干预。

当然,根据钟兆斗刚才所言,赵志皋面临的最大难题显然是在大理寺——毕竟大理寺正卿是王庭撰,是高务实的同年。他当时名列探花,只排在状元高务实、榜眼萧良有之后。

大理寺长久以来都是一个司法审判机构,秦汉时期叫廷尉,北齐时正式更名为大理寺。不同时期的大理寺职能不同,在唐宋相当于后世的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中央百官以及影响国家政治的桉件,也拥有地方案件的重审权。

不过到了大明时期,大理寺没有了司法审判权,只负责桉件的复核。

以前介绍廷推时曾经提到过,明朝的“九卿”就是指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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