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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正国本(一)(2 / 9)

晋封贵妃、皇贵妃,母子二人地位至此拉满(毕竟皇后无过,不可能随意废后,况且朱翊钧也没这个意思)。

这五年时间显然不是那么轻松度过的,明争暗斗还有很多,不过这与本书无关,就按下不表了。

且说当前局势:王皇后与朱常灏母子,属于正统性拉满,背后又有高务实的支持,无论是从伦理来说,还是从朝中实力来说,都可谓是国本之争总决赛中赢面最大的一方。

王恭妃与朱常洛母子是典型的母凭子贵,王恭妃本人在朱翊钧心目中的地位几近于无,朱常洛在母妃那里得不到任何一点有意义的支持,反而背负着不小的“负资产”。

好在朱常洛毕竟占着一个庶长子身份,再加上朱常灏出生太晚,因此心学派早已经前赴后继在朱常洛身上投下重注,如果此刻放弃,则“沉没成本”未免太大,于是不得不咬牙继续支持,这就让朱常洛还有一点翻盘的机会。

当然,除此之外朱常洛还有一点优势,即在非常意外的情况下——比如皇帝突然驾崩之类。那么按照“国赖长君”的传统观点,朱常洛的继承正统性会临时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不过,具体有多大的提早则不好说,因为这其中有一些说道。

“国赖长君”这个说法的出现是有原因的,而且还很具有现实意义。

中国封建社会是“家天下”,皇位的继承只以血缘远近来划分,只不过为了国家的存亡考虑,一般即位的皇帝多是年纪相对比较大的皇子,幼主继位不是不可以,但最好不要发生在动荡年代,亦或者权臣在朝之时。

但是,“国赖长君”真正的只是简简单单地为了王朝的存续吗?

古代的婚姻制度与现代还是十分相似的,男女什么年龄嫁娶都是有一定规定,只不过现代社会并没有规定出嫁时间的上限,而在古代却规定女子出嫁年龄的上限,即多数时候女子十八岁必须出嫁。

这一点甚至写进了法律之中,很多朝代规定是男子、女子如果不能在年龄允许的范围内结婚,那么就会受到处罚,而且是重罚,大明也不例外。

同时,中国古代常常设有一个神奇的官位或者说机构,叫做官媒,换句话说就是官方媒婆。如果男女到年纪而不结婚,可能官府就会派遣官媒为男女保媒。

到了这种时候,成亲就是强制性的,如若不然,家庭或者家族就会面临大量的罚款或者其他惩罚。当然,这种通常都以金钱作为惩罚的制度,一个豪富之家估计可以负担得起,而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头百姓是决计负担不起的。

何况,哪怕是这家人宁可损失这些钱财,但作为一个大龄女子在当时的社会能够出嫁就十分不容易了,始终不出嫁反而可能遭到社会歧视。

嗯,在这一点上刘馨是有发言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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