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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援朝抗倭(卌六)加俸与分税制(2 / 5)

改革,官员俸禄已经不发粮食等实物了,是直接发银子,同时也可以选择明联储的小额银票,这对于官员们而言又少了一层手续——毕竟他们要这么多大米也吃不完,都是更需要银子的。

当然,提升较大的基层官员月俸,越是高级官员的加薪幅度反而越小。比如高务实本人,如果不算他的爵位、其他加衔等,只以其户部尚书这个正二品部堂之尊来说,原本正俸约为三万三千元,而在加薪之后,他的正俸也不过相当于三万五千元左右,提升极小。

这道奏疏最有意思的是,当它被呈上给皇帝之后,皇帝很少见的没有迅速批复,而是好几天没有反应。至于朝廷百官,那就更有意思了,几乎无人跟高务实唱反调,仅有几个“表达异议”的,也不过是“质疑”此举是否有违太祖之愿,而且用词非常温和。

于是皇帝终于坐不住了,让司礼监批红提问户部,大意是大臣高俸、小臣低俸是为了表明尊卑有别,促使人人有心进步,如今户部这个提议不仅大大弱化了大臣、小臣之间的俸禄差别。

而且,鉴于小臣远多于大臣,这个举措很可能导致将来中枢财政入不敷出,“恐不足为后世效”,因此要求户部详细说明。

这件事满朝文武都很关注,而户部也“不负众望”,很快便把“详细说明”呈上了。按照高务实的说法,这一加薪举动正是因为“小臣”不堪重负,加薪本质上是为了高薪养廉。

高薪养廉这个说法其实不完全,按照高务实的体会,光是高薪多半不能养廉,想要养廉归根结底还是需要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和有效的惩罚机制。

不过,后者与前者还是有一定关系的,毕竟你不能让人家一个县尊老爷的收入比不上一个熟练的京华工人,这是当前大明社会的实情——如果比不上,县尊老爷几乎一定会去搞小动作,无论是权力寻租还是直接贪污,而朝廷也不可能和太祖朝一样抓一个杀一个。

不是杀不得,而是杀了也没用。太祖朝用剥皮揎草之酷刑,杀了十几万贪官,可是禁绝腐败了吗?没有,甚至腐败还愈演愈烈了,因为它本质上违背了正常人的基本思维,导致社会地位与财富收入严重错位。

高务实不认为自己可以让这些封建朝廷的官员觉得“为人民服务”是天地正理,他只能通过“社会地位尽可能匹配财富收入”来进行改革和调解,于此同时再提高对基层地方官员的监督,来达到一个相对良好的结果。

他在“详细说明”中例举了地方官员的一些支出,例如县衙其实只有三个人是真正意义上的“朝廷官员”,而知县如果不自己聘用师爷帮忙处理一些庶务,其实绝大多数是管不好一个县的。

然而聘用师爷的花费朝廷根本不管,以知县自己的俸禄又不够花,那他不腐败才怪了,总不能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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