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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章 新的阴谋(下)(2 / 5)

即为乞丐矣;家有壮丁十余,当一年即为乞丐矣。”

做粮长会做得自己倾家荡产,那自然没人愿意做。

此外,粮长的特权也在逐渐缩小。粮长制刚刚开始施行时,统筹十里八乡粮食征收,虽然弊端很多,至少权力很大。后来朝廷就把粮长职权给拆分了,有“催办粮长”、“兑收粮长”和“长运粮长”,由原本的一人包揽,变成数人乃至数十人分工。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相对来说就不太好再伸手乱来。

成祖以后,粮长定期入京述职面圣的制度也逐渐废弛,做粮长见到皇帝被夸奖而授官的机会也没有了。

到了这种时候,人们发现做粮长不仅要赔钱,权力也小,原先乡里的土豪劣绅们自然不肯再做这赔本买卖,就互相把粮长这个差事推来推去,最终形成一些潜规则。比如粮长由几家大户轮流来当,这样粮长也就由原来的“永充”变成了“轮充”。

但即便如此,大户们也还是不高兴,于是后来又变成了全村人都要分摊的“朋充”,“朋充”之下的粮长,就连小户人家也要做——既然大伙都要倒霉,那看起来反而似乎就公平了。

可惜这种所谓的公平本身就是不公平,好比黄世仁找杨白劳收税,杨白劳显然不敢不给,给不起也只好把喜儿送了;但你如果反过来让杨白劳找黄世仁收税,他杨白劳能够收得到?

于是,收不到税粮或者金花银的粮长们就只能纷纷“告脱”,提桶跑路去了。

实际上由于实学改革的原因,当代的粮长们情况比嘉靖末年多少还是好了一些。然而,正如之前批评张居正改革浮于表面一样,实学改革作为一个由上至下的改革,到目前为止也还没能深入地方体系,尤其是没能深入社会基层。因此,在“皇权不下县”的大明朝来说,粮长问题依旧是广大农村存在严重问题的其中一个代表现象。

问题既然存在,高务实这个被看做是激进改革派的户部尚书当然不可能不闻不问。不过这件事爆发得过于突然,让高务实很难不怀疑其中有诈。

诈从何来,这需要反向推断,也是高务实一贯比较擅长的思路。比如粮长制,原先它导致很多粮长提桶跑路的一个大问题,是粮长往京师运粮的运输费需要粮长自己来出。

大明在成祖迁都北京之后,南方粮长们原本只需要把运到南京,之后居然要运到北京,这当真是亏到姥姥家去了。但是自一条鞭法广泛施行以来,田赋税粮可以折算成金花银上缴,粮长们除掉当地衙门留存的部分之外,剩余需要上缴中枢的那部分便可以直接带银子上京,也可以交由京华来“托运”,比起原本押送大量现粮真是方便了一百倍。

但是这件事并不是完全解决了,因为即便是南方地区,也不是所有省份都改成了一条鞭法,西南方面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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