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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锦要是想成为首富大小姐,今天就可以实现。”
辰煜脑海里已经拟好圣旨,把王家抄家了。
“你闭嘴。”
风民生瞪了一眼辰煜。
这家伙咋这么大煞风景呢!
当爹的,就是想让亲闺女体验一把啃老的感觉。
怎么就变成了傍大款的感觉呢!
“哦。”
辰煜挨了风民生的白眼,默默的低下了头,不再吭声。
先生皱眉,还是不要说话的好。
民间之人都惧怕老丈人,从前辰煜没有怎么体会到,今天算是见识了。
不只普通百姓怂,他也怂。
“你们这是干啥去?”
风民生的眼刀子看了一眼辰煜,又看了一眼两人拉在一起的手。
这才多大!
白菜就被端走了!
让当过班主任的他,怎么能顺畅!
恨不得把两人都吊起来打一顿才好!
“咳,京城新开了一家一口酥,我带小锦过去尝尝,待回来的时候,也带回来一些给先生尝尝。”
辰煜轻轻咳了一声,没放开拉着风锦的手。
“去吧去吧!”
风民生摆了摆手,白眼都快翻到了天上,转身就和风正朝着大门的方向快步走了。
也不找风锦试用化妆品了,直接跳过去,去买人得了!
之所以走这么快,眼不见心不烦。
风民生家白菜快没了,肉疼!
“风总管今年多大了?”
风民生突然开口问身旁的风正。
风正和一众小厮丫鬟彻底住在了风府,不需要去小山村里的店铺里干活,也不用在京城即将买的铺子里干活。
他们只需要保护好风府里面的人就行。
而风正,自然就成了风府的管家。
“回主子,今年三十有六了。”
风正恭敬的回答了风民生。
这个年龄也是组织记载的年龄。
他小时候被人家遗弃在路上,奄奄一息,是烈组织从前的老大把他捡回去的。
后来,他在众多残酷的训练中活了下来,成为了今天的他。
看惯了生死,便对任何事情都淡然处之。
即使他几乎已经相当于烈组织的副首领,很多人都听他的话,没有人敢卖他,也没有人敢买他。
但有人买,他自然就跟着谁当主子。
这是规矩。
况且,他觉得,这里更有人情味儿,生活起来更自在,更有趣。
他喜欢风府,纵使一开始,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店铺的掌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