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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6章 提刑官(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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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把大家叫过来是有一个重要的决议宣布。提前声明,这条决议已经取得圣人和宰辅们的同意,你们只有两个选择,一个辞官一个全力支持。”岳山说道。

听岳山说的这么郑重,众人都知道不是小事儿,马上坐直身躯,竖起耳朵。

“此事就是衙门革新,在棣州府衙和县衙增设新的部门和官吏。”

增设新部门和官吏?众人面面相觑,清水候这是要搞改革啊。同时也有些不舍,增设新部门和官吏,也就意味着大家的权利要被分薄。

可这时候就是给他们十个胆子也不敢反对,只能祈祷被分走的不是自己的权。

“增设的命官为提刑官,意为提点刑狱公事,也就是说从今往后县令、刺史将不在负责审案断案之事。”

提刑官?提点刑狱公事?县令们脸色一苦,这是他们权威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被划走后权利起码少了一半啊。

岳山没有理会他们,自顾自说道:“县级提刑官为九品下,州府级为八品下。县级提刑官接受县令和州府提刑司双重管理……”

命官就是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员,简称命官。县一级只有三个官吏是皇帝任命的命官,分别是县令、县丞和主簿。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元朝时期,朝廷增设了掌管刑狱的典史。

典史位备而权重,虽然也是不入流的官,但依然由皇帝亲自任命,属于品级最低的命官,明清两朝延续了这个规矩。

也就是说,偌大的县衙只有四个是命官,其他的都归属于吏。

科举制大兴之前吏转官是很常见的事情,科举制成主流后基本断绝了吏转官的可能。

这是退步也是进步,退步是当官的路途变窄了,一部分有能力没有学问的人失去了做官的资格。

进步的地方在于,彻底断绝了世家贵族的根基,以一个比较公平的方式选拔官吏,打通了阶层的流通。

言归正传。

典史属于县令的佐官,县令让他审案他才有资格审案,县令要是看他不顺眼,完全可以把他的工作接过来自己做,架空他。

再说说提刑官,原本的历史上提刑官是宋朝特有的官职,主要是审理疑案难案为县令查漏补缺。

一般来说,县令束手无策或者有冤情的案子他们才会接手,平时审理案件还是县令的责任。

岳山设立的提刑官就是借用了宋朝那个提刑官的名字,但实际权力是提刑官和典史的结合。

而且权力比两者都大,直接把断案之权从县令手中给分走了。

也就是说,从今往后棣州所有的县令都没有审案断案的资格了,这个权利转移到了提刑官的手里。

但为了防止提刑官贪污受贿草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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