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2)

硕说:“我喜欢男人,带把儿的。”

正巧电梯到达18楼,李硕走了进去,在电梯关门前,笑着冲还愣在原地的安沁做了个拜拜的手势。

走出电梯,李硕仰头喝了一口咖啡,绿原酸和褐色素的苦味让李硕拧起眉头,那道凌厉的剑眉几乎从中间折成两半。

什么东西,苦不唧唧的。

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咖啡有什么好喝,中国茶道传承几千年,不比这什么洋玩意儿强八百倍。

李硕想起周昱白早上给他泡的那杯太平猴魁,就觉得手上这杯冰美式更加难以下肚。本着不浪费的原则,他还是把它喝光了。

李硕平日里看起来和穿梭在这座钢铁丛林里的年轻人们没什么两样,但实际上他的那些爱好个顶个的充满“中年感”。

爱喝茶,最好是绿茶,绿茶又以龙井为最爱,喜欢书法和国画,他和周昱白住的那套房子里有一间专门用来写字画画的书房,里面摆满了李硕得意的墨宝。

偶尔周末早起跑步还会去公园里和那些以水为墨,以地为纸的大爷们pk一把。

其实他本来也不怎么喜欢这些逼着人沉心静气的东西,但这是当年他能找到的完美压制他体内暴虐因子最有效的手段。

后来习惯着习惯着就爱上了,可见,习惯实在是十分可怕。

“当年”,李硕咂摸了下这两个字,冷哼了一声。

他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距离他们约定的六点钟已经过去了十七分钟,周昱白还没个影子,他给周昱白打了个电话过去。

“老周你怎么还没到呢?再晚咱俩可赶不上婚宴开场了。”

“还有一个红绿灯,两分钟。”

挂了电话,李硕无聊地盯着天上来来去去的云打发时间,没过多久,一辆海岸蓝的4系宝马停在了他面前。

李硕拉开车门,长腿一跨坐了进去。

晚上的婚宴在六点半开始,幸好酒店离这里不远,晚不了几分钟。

结婚的是李硕大学时认识的一个学长,比他高两届,叫庄昭炀。他和庄昭炀因为一场篮球赛结缘,后来志趣相投成为关系挺亲近的朋友。

除此之外,李硕毕业后就进了庄昭炀家的公司工作,算起来,庄昭炀还是他的领导的领导。不过公司太大,10楼一整层的大大小小的“x总”李硕来了这么久也没见过几个,他和庄昭炀虽在一个公司,平日里打照面的机会却很少。

周昱白是大学时期庄昭炀的室友,李硕在庄昭炀的一次生日宴会上见到周昱白,两人互相留了联系方式,聊了一段时间,又出来单独见过几次后确定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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