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2)

色简单礼服,等待着自己的出场。

这一场,他会和厉容演对手戏,在西方魔幻背景下,饰演怪癖侦探与他的好友兼助手。他扮演那位助手,厉容则是那位怪癖天才侦探。

演技评选,本就是为了考察学员们的表演能力,所以将较为复杂、有特点的角色,分配给学员,这也是非常合理的考虑。至于和他们对戏的专业演员、老戏骨,则是不论被放置在哪个角色之上,都应当能够将人设踩实了,引导学员发挥出最高的水平。

这一周内,秦之易几乎天天都与厉容在一起。

他惊讶地发现,自他们共同排练的第一天起,厉容对手·枪的使用似乎就十分熟悉,不需要任何多余的示范资料,就能将仿制枪玩得仿佛真货似的。

而真正在一起日日排练,与先前临时磨合的那一场古装戏,又是不一样的体验。

虽然对角色的把控最初有些偏差,但厉容与他对戏时的默契,却在一点点提升。

这部西幻探案剧的时代背景,设置在百余年前的雾之都城。身着黑色礼服的男士与裙上束着华丽腰封的淑女,穿梭在代表着新与旧碰撞着的大都市间,而在日光无法照射到的阴暗之处,却藏着罪恶的秘密。

曾短暂服兵役,而后以私家侦探身份活动于雾都的怪癖天才“洛克”,是厉容饰演的角色。洛克没有任何特殊的魔法天赋,然而,通过他缜密的推理和对科学的迷恋,他总是能够解决一桩桩警方无法查清的谜案。

秦之易所扮演的,则是温和且有些掉线的落魄贵族“乔”,因为得到一笔意外的遗产,而租了一栋小别墅,和隔壁侦探事务所里的洛克成为了邻居,时常一起进出。

乔拥有少量的魔法天赋,但这份天赋的充其量,也就是保持茶杯里的红茶一直温热的那种微弱程度,在探查罪案方面,几乎帮不上太大的忙。

尽管如此,两人却形成了那份默契,互相为彼此遮掩弱点,故弄玄虚,取各自的长处,在一次次的危机中顺利地击败了敌人、勘破了案件。

他们是挚友,是彼此无可替代的伙伴与同行者,尽管原作者从来也没有说明过两人除此以外的关系,但隐藏在冷酷表象之下的深情厚谊,却打动了无数读者与观众,也使得这一系列作品更加风靡大众。

在这一周的磨合中,秦之易必须要与自己的搭档达成至少不会露馅的默契,所以,他不可能避开两人关系之间的那层真正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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