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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识骨辨源(1 / 3)

“嗯,大概率是。”

叶风一手抓饼啃着,一手拿着细翻棍,又去拨拉之前切开的一截腿骨。

指着那横切面再道:“你看这人的骨质细密程度,比京城这边的人要稍微疏松一些。这也是经常在寒冷地区会造成的原因之一。”

戚钧凑过去看,仔细看,瞪大了豹眼的看。

没发现……

叶风笑着把他撅开,“我说你记就行了。这样没个参照……咳,没个比对的,你很难看出来。”

戚钧想想也是,便站去一边,继续伺候这一大一小用食儿。

他如今很喜欢这只“小刺猬”,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就只是单纯觉得其蹲在叶风的帽窝里,蹲出来的那道黑白边儿格外生动吧。

还觉得这小家伙格外有灵性。一双乌溜溜的黑豆眼仿佛能听懂人话似的。戚钧都也想去找这么样一只了。

一边这么想,一边就听叶风在继续分析。

“小饭馆的那个地形非常好,四通八达且不说,又是长感坊到菜场的必经之路。两坊共用那个菜场,大户人家都是仆婢之流出来买菜,而知道一个府邸秘密最多的往往都是下人。”

“那些下人也喜欢聊天,饿了也会在那种小饭馆随意用些。小饭馆儿就成了最好的消息来源之地。加上菜场里也是个方便收集和传达消息之处,这林林总总加起来,当时我就有猜测是外敌的奸细之流。只是你把人给吓跑了。”

戚钧今日为了假绑叶风,没有穿红色飞鱼服,只着了便装。

但他那张脸估计京城内就没多少人不认识,尤其是作为奸细存在的人,更是会将朝中这些头头脑脑的人面像记清。所以大概率是那掌柜一见到戚钧就以为被发现,跑路了。

否则,以戚钧的身份,怎么可能会到那种小饭馆儿里用食?还什么都没点,只是坐在那里一副像等人的样子?

这也不得不说是有相当巧合的部分了。

“不,”戚钧听了叶风的分析摇头,“还有另一种可能。”

戚钧用手指了指只吃肉不啃饼的“小刺猬”,再指了指叶风的帽子,挑着剑眉笑着道:“最大的可能是头顶黑白边儿的你,把人给吓走的。”

修爷的耳力,能凭听心跳声辨别真伪之技,已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戚钧调侃他:“修爷一到,牛鬼皆散。怕你听出他们心跳声的异常,又明知控制不住,只有逃了。”

叶风:“……”

他如今的标志性的确太强,有必要改一改。

可标志性之一就是帽窝里的蜜獾兄,怎么改?给它涂两种别的颜色?岂不更此地无银三百两?

标志性之二就是戚钧。要不别让其跟着了?可案子他俩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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