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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蝗灾(1 / 4)

宁静的深夜里,浩瀚的星空下,盖俊躺在房顶,对月把盏,好不悠闲。

三年了啊!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至少是让他从一个梳着总角的顽童变成束发盘簪的少年,距离屠虎也有二年半之久了,当日他未弃虎尸,而是雇人运至汉阳郡,并找来匠人用虎骨、虎牙制作了一条项链送给阿妹,权当做未能如约返回的赔礼,一举赢得了小人的原谅。又用虎骨精心打磨制作十三枚韘(即扳指),除去四人各分一枚,剩余九枚,留待有缘人。

盖俊绝没想到只因阎忠一句‘射虎救父、孝勇无双’八字评语,竟使他成为河西四郡健儿争相结识的对象,甚至还有凉州他郡之人不远千里赶来,为的只是见他一面,不客气地说凉州少年皆以结识他为荣。出名是好事,却也为名声所累,少年之人本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服他的大有人在,一般这种人他都会交给盖胤解决,至今还无人能在他手上走五合。

另外父亲盖勋出仕了。

自去年被郡里举为孝廉,几天前收到来信,告知家人他已外放到凉州汉阳郡出任长史一职,秩六百石。内地郡的副官为丞,职责是协助太守管理政事,然而边郡形势复杂,常常需要与异族交战,所以废丞而设长史,是郡里名义上的二把手。太守、长史通常关系很差。当今太守权力大得惊人,除长史乃朝廷亲自任命外,郡里其他职位皆可自行招募,隐然一国之貌。因此长史权力之大小要看主官脸色,如果碰上心胸开阔同时赏识你才干的人,那长史可谓兼管军政,相反如不被主官待见,抱歉,你会成为和平时期的摆设,战乱时期的先锋。

听闻……

当今汉阳郡太守出身阉党……

父亲嫉恶如仇……

怎么想也不会相安无事吧?

还有,盖胤终于如愿娶了心上人阿白,就在十几日前,场面安静而温馨。

倏地响起一阵踏梯声,回头望向漆黑的房檐,一张略显敦厚平凡的脸出现在眼前,其后展露出其满是棱角的八尺身躯,正是族侄盖胤。

盖俊为他倒了一杯酒,出言调侃道:“伯嗣,新婚燕尔,你不在房中与阿白厮守,跑到房顶作甚么?”当今有“婚而无字非礼也”的传统,是以盖胤以十九之龄取字。伯者长也,指其是家中长子,嗣者,正对应名胤,胤有子孙相承续之意。汉代男子取字并非一定要满二十,比如少结婚、少游学、少出仕,都可以先行取字。

盖胤脸“唰”地一下红了,他已是成人,还是抵挡不了盖俊直白话语,如果让他在猛虎厮杀和小族叔的挖苦间二者选一,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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