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力更生(1 / 4)

警方也愿意相信兰兰的家人不会在这种事情上说谎,在城市里邻里关系日渐淡漠的今天,对一个自己说不上多熟悉的邻居能这样据理力争,希望为她讨个公道的热心人,已经不多见了。因此这起看似简单的意外案子并没有被立刻裁定为意外,而是写着死因有可疑,需要进一步调查。

死者名叫蒋翠花,现年二十七岁,本市人,无业,她带着孩子与自己的妹妹一起合租在容光里小区,曾两次因为****而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在档案里留下了永久的污点。她两岁的儿子父亲不详,出生证明中父亲一栏也是空白,而且在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资料中,这个孩子也是随母亲姓的。

破案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着急的事情,但是这个小男孩的安置工作却着实让公安人员有些头疼。蒋翠花家兄弟姐妹七人,她下面只有一个妹妹,今年才十七岁,刚刚参加完高考,以前蒋翠花出去做生意的时候,都是她的妹妹蒋小花帮忙照顾孩子,但那也是基于蒋翠花能挣回来钱养家的基础上。严格意义来说她的妹妹还未成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况且她没有正式工作,根本没有那个经济条件去抚养一个刚刚两岁的孩子。

公安局首先联系了民政局名下的儿童福利院,像这种母亲身亡父亲不详,可是家里边的舅舅阿姨外祖父外祖母俱在的孩子,是不符合民政机关的收养规定的。在公安局的周旋下,儿童福利院可以短暂地安置他一段时间,却不能让他长久地住下去。

在走访了一圈蒋翠花的亲人后,一贯认为见多识广的警察们也是真心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信奉多子多福的一对老人,哪怕在计划生育最严的那段时间里都没有停止生孩子的动作,蒋翠花兄弟姐妹七人中最大的一个今年已经五十岁,她的父母更是近七十高龄,浑身是病,因为这么多年缴纳超生罚款,家里穷得叮当乱响,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又怎么能养活的了一个嗷嗷待哺的孩童。至于蒋翠花上面的几个兄姐,全都事业有成家境优渥,却因为兄弟姐妹七人之间的年纪相差太大,对奖翠花和蒋小花的感情平平,平时就算逢年过节都不会特意走动,最多也就是在自己父母家里不期然的相遇,恐怕比门对门住着的邻里关系还要淡漠。提起蒋翠花,她的这些兄弟姐们无一例外的反应就是嫌这个妹妹丢人现眼。因为他们就是本地人,虽然住在郊区,离蒋翠花“工作”的圈子很远,但走到哪里都不缺乏好事的长舌妇,就蒋翠花那点事,在他们住的那一片没有人不知道的,连带着他们这些亲人都被戳的脊梁骨打弯,自然更不愿意去认这个本就没有多少感情的妹妹,任她在外面自生自灭,全当没有这么个亲人。

可是他们也不想一想,蒋翠花为什么会走上出卖自己身体这条道路,归根结底不还是因为她穷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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