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查、、(1 / 4)

程攻回到房间,拿着假身份证仔细辩认。

照片已经变成龚美美本人,其它基本信息,像出生日期和现居住地址以及发证机关,还都是真实信息,既然t市的同行能监测到这张身份证的使用情况,说明它内里的芯片也是真的。

这张身份证,如果不是认识常欢本人,见了龚美美之后能认出她是假的,根本就可以以假乱真!什么时候连二代身份证件也有如此先进的造假技术了呢?程攻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更别提见到了。

回想一下龚美美的交代,细腿卖给她这张身份证时曾经说过万无一失,肯定好使,不用担心会出事。

那么为什么一张失踪者的身份证会让他们如此放心大胆地卖出来给别人使用而不担心警察会查到呢?

两种可能。第一,这个人已经死了,而且尸体永远不会再重新出现,家里人也不在乎ta的下落,不会主动寻找,又或者即使找了,警方也不会好好去查;第二,这个人还活着,可是行动不够自由,某些不法分子运用各种手段得到这部分人的身份证,以达到长期限制其自由的目的,拿出换照片造假,还能有一笔收入。

在这里要补充说明的是,并不是警察办事的效率低或者老百姓的事不重要之类的片面说法,虽然警察中也有害群之马,但是普通群众一旦出的事,第一时间想到要找也只能是警察,能帮助他们的还是警察。但是中国有13亿人口,谁要是没事了,往某个二线城市的火车站门前一坐。仔细观察观察,就会明白每天在各个城市之间流动的人口到底有多少了,那是一个庞大到难以想像根本无法统计的数字,这其中,哪怕只有很低很低的比例是离家出走的人,乘以庞大的基数,都大得吓人。

未成年的。警方会重点花时间精力去找一找。还有可能会找回,至于成年的,对不起。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显示他们是非自愿地失踪或者被害,警方也就是简单地建个失踪人口档案,根据线索查一查,然后线索没了。案件自然变成悬案,也许没几天也许若干年。这个人还会回来,更多的,是一辈子就这么下落不明了,如果亲人家属放不下。也只能他们自己去找。

有限的警力资源,只能用在刀刃上,这是一种无奈。一线城市如何,咱们不提。只看二线及以下的分局派出所,办案经费少得可怜。除非大案要案,是没有办公经费分配给你的,取证、检验的花费,要么派出所出,要么受害者家属出,要么自掏腰包。警察收入算不上多低,但也绝对不高,说白了,就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谁都上有老下有小,再好心也不可能总是自己搭钱去帮着办案。

时间久了,不是警察没有良心,是再多的良心也经不起现实的折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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