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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杀(2 / 3)

伤他,他竟然还敢这么嘴硬,多少有些下不了台。

司空皓月开口道,“好了,揭兄,三弄打伤你,这一块灵玉助你疗伤,此事就此揭过,不过从现在开始到进遗迹之前不许再有生死争斗,不然的话,我不介意再少两个人。”

司空皓月扔给任羡一块三品灵玉,任羡也不和他客气,自己看似受伤,其实那是自己故意逼迫自己血气上涌,白拿一块灵玉也不错。

该强势的时候就强势,安抚人心的时候,司空皓月也不小气,的确是一个做大事的人。

围观的众人也散开,各自回到自己的地方,任羡刚准备回帐篷的时候,看到一个人朝自己走来,正是诸葛欲平。

“诸葛兄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说到底,无论是司空皓月还是诸葛欲平,他们目前的战力都比自己强,不代表任羡怕他们。他们不过是比自己修炼的早,如果自己能够解决超天诀的修炼问题,指不定谁比谁强。

诸葛欲平大笑道,“小兄弟不顾阻拦,依旧杀掉那个宵小,明知不敌,还敢出那一拳,真不错。”

任羡也笑了,“诸葛兄不会特地过来夸我的吧。”

诸葛欲平说道,“这几天一个人喝酒没啥意思,司空那个家伙不喝酒,太无趣,小兄弟脾气对我胃口,要不要来喝一杯。”

好家伙,别的人来探索遗迹都是带保命的东西,此人只带了酒。

任羡杀完人之后,浑身说不出的通透舒适,之前她不怎么喝酒,今天却想要尝试一下。

“其他人找我喝酒,这个面子我不会给,诸葛兄找我,我给。不是因为你是强者,而是你缺一个酒友,我也愿意多一个酒友。不过光有酒,还差些意思。”

任羡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小山头,“诸葛兄带着酒去那边坐好,小弟过会便到。”

她回去带着背篓,转身走入山间,附近的小动物都被吓跑,三里路才逮到一只野兔,很肥。

任羡拎着洗干净的野兔来到山头,地上的柴火都弄好,诸葛欲平猜到,有酒没肉,不过寡欢罢了。

他拿出两坛酒,这样的包装可真的少见,而且封坛的纸布看上去有些年头,“老弟,这是我特意买来的地窖中的酒,十五年的,尝尝看。”

一人一坛,打开后,果然酒香四溢。

二人先碰一个,架上的兔肉还没有烤好,“诸葛兄果真不是小气的人,好酒!”

诸葛欲平接话道,“也就好像,昔日我去江南,有幸尝到年份颇长的女儿红,那才真的是人间一绝。”

“酒我不是特别懂,你说遗迹里面会不会藏有超古代的酒,若真有,小弟一定夺来和诸葛兄共饮。”

听任羡的话,她确实不懂酒,什么样的酒可以保存千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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