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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莎莲娜(2 / 4)

廉政公署一个月拿六七千工资,还有补助的情况下感觉不到压力,警察就不行了。

几百元的工资,单身汉都养不起,更别说养家庭了。

如果不想家人喝西北风,只能想办法捞钱,规费为什么会被警署上下,甚至总督都进行默认,因为大家知道,不给普通警察发规费的话,连生活都维持不下去。

就好像大明王朝一样。

洪武年间,大权在握的朱元璋为了防止官员贪污,直接定下了贪污六十两死的铁律,甚至将贪官剥皮揎草。

后来的皇帝为什么就对贪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是因为洪武年间,官员的俸禄可以实发,虽然朱元璋定的俸禄不高,也够大家勉强维持生活。

后来就不行了,特别是迁都之后。

离开鱼米之乡的大明王朝没有足够的米发俸禄,只能发银子,甚至后来银子都不够了只能折物和钞票。

香料、衣物、丝帛,大明的俸禄什么都折,一点也不考虑物品的实际价值,其中折钞是最混蛋的。

有时候甚至折到八成。

这钞票可不是现在的港币,一千块钱就够一家人花费,明朝宝钞其贬值之快,让人都不敢相信。

根据朱元璋制定的规矩,最高的一品官一个月可以有87石大米,换算是银子话,能有几十两,但发到官员手里的只有几两银子和价值几十两,但实际连擦屁股纸都不如的宝钞。

以至于本来工资就不高的官员收入一下贬去七八成,靠剩下的工资,官员连自己都养活不了。

而养活不了怎么办,就只能贪污了。

冰敬、碳敬等到为什么成为潜规则,因为就是皇帝也知道,如果一切都按规矩执行,官员除了饿死,一点办法都没有。

明朝官员贪的名正言顺,贪的光明正大。

警察也一样,规费拿起来是一个理直气壮。

我举一个例子,葛柏你一定知道,这可是总警司,九龙区的头面人物。

他的薪水有多少?

从警二十年,还不到九十万港币,也就是说一年只有四万港币多一点,比起普通警察肯定高高在上,但比起你们公署,连一个普通专员的工资都不如。

港督真想治理警察贪污,紧靠一个廉政公署是没办法的,即使你们把洛哥、蓝刚这些探长抓起来,把所有犯有贪污罪的警察开除也是走个过场。

因为新入职的警察、提拔上来的警长、探长也要带领大家贪污,不贪污大家都活不下去。

除非上面能给大家涨工资,不需要向廉署专员那样一个月七八千,能有三四千让普通警员养家糊口,再配合廉政公署就能极大改善警队风气。”

“先生,能不能小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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