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5)

毛子那人他很了解,单纯没心机,怎么会去吸毒,怎么可能?

之后就被毛家在外的私生子给顶替了继承人位置,而那个私生子……原本黎语是不认识的,但后来却是死死记住了,毛越彬。

这毛越彬在当继承人前也是个演艺圈边缘人物,后来攀上了一个大人物才风生水起,那大人物隐约听说被人称作七爷。

七爷……他前世从未有资格接触过的人物,只知道是个投资大鳄。

那个黎语差点能当的丑角,就是被毛越彬一句话给换了的。

只是轻飘飘的一句话而已,把他所有的努力全部否定了,他怎么能不记得此人!

“黎语,都下午了,你不会还在睡觉吧!?那件事你难道忘了??”见黎语一直不说话,毛子咋咋呼呼的。

黎语有些怔忡,他多久没听到毛子那天不怕地不怕的声音,竟让他有种想哭的冲动。

毛子,这次绝对不让你死于非命了!

前世的黎语,每天都睡到日上三竿,晚上当夜猫子打游戏,毛天宇理所当然认为黎语还在睡觉。

“我已经醒了,找我干嘛?”他怎么可能知道自己十几年前的某一天答应了什么。

“你肯定是睡糊涂了!再想想,这个学期结束前,你给王思思什么东西?”毛子恨铁不成钢的质问。

王思思……谁?

还好黎语记性不错,很快就想起来,王思思是当时班上最漂亮的女生,这个年代的学生还没所谓的“班花”概念,但好看的女生依旧让班上情窦初开的少年有种朦胧的好感。

这种好感,现在回头看也只是对美好事物的追求。

后来年纪越来越大,再也找不回这种最初纯粹的心动,不关利益不关地位不关钱财,干净到只有好感的感情。

当年的黎语正是被岛国动画荼毒的时候,眼看着到了初三就要进行分班,知道以自己的成绩进不了重点班,必定会和王思思分班。黎语就在毛子等看热闹的兄弟怂恿下,初二结束的那天,递了一封现在看起来蠢到无可救药的……

………………

………………情书。

☆、第14章 part14:邻居

情书在华国并不流行,初中里更多的也只是小暧昧,少有用情书传情的。

班上到是有个尖子生和王思思被大家打趣凑成一对,但当不得真,若被发现教导处的处分可不是开玩笑的。

当年的黎语还特别害羞特别腼腆,也只是婉转提出了让人家王思思能不能放学给自己补习。

这种好生帮差生的结对子行为是从小学升上来的传统模式,当然所有人包括黎语自己都知道这封信就是情书,醉翁之意不在酒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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