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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烽烟起 第75章 寺田充公(1 / 4)

如今宣城县在县治设立了宣城镇,管辖范围便突破了城墙限制,包括渡口街道、呼啸山庄、敬亭山等周边区域均纳入宣城镇管理。

李信通过崔飞虎的联络,走了侯弘业的路子,便任了这宣城县警察分局局长。李信打仗不行,但是观风色这本事倒是一流。他从野战军被划到守备军,但守备军的训练也很辛苦,便也想着主动走。待到宣城县推开县府改革,李信便很快意识到新设的警察分局倒是非常适合自己。

趁着其他人还不明白怎么回事,李信便捷足先登,占了这宣城县警察分局的局长位置。宣城县警察分局包括了民事警察、刑事警察、城镇道路交通警察,还设有消防警察,又在各个乡镇及宣城镇三个街道设置了派出所,警察人员数量超过两百人,是原来宣城县捕快人员的十倍都不止。不过,这点儿人手,分散在全县,其实也是不足,因此宣城县警察分局也负有对各公司安保人员和各乡镇联防(联合防治)人员的业务指导职责。各公司安保人员是公司发薪,各乡镇联防人员则是乡镇发津贴,不过着急时警察分局倒也用得上这些力量。

警察人员身着制服,这制服自然是芳菲服装生产的。制服分上下身,上身为对襟带袖马甲,胸前一排锡扣;下身为马裤,以皮带扎腰,再着马靴,端的是拉风之极。

这套制服,其实是为宁国军准备的。不过之前刚给宁国军发了一批旧式服装,李丛益便先在警察身上试水,看看效果。

效果当然是非常出色的。还带了个意料不到的好处,就是众警察穿上这制服,便非常愿意在街上转悠,倒使李丛益为警察人员设置的外出执勤率的考核指标变成了多此一举。

不过,任了这警察分局局长后,李信便发现这活儿并不如自己想的那样舒服。这不,现在他就带队来到敬亭山“平暴”来了。

李丛益基于宣州建设的经验,为清丈田亩之事,也是早有准备。当世不像明朝那样搞举人不上税这样的带巨大BUG的田税制度,不过仍然有源自南朝的BUG,那就是寺田。寺田表面上为寺庙所属,便其中多有寄田和隐田。所谓寄田,就是寄名在寺庙的田地;而隐田则为隐匿在寺庙名下的田地。寄田多为寺庙周边的中户人家,只要寺庙收的比税少,便有利可图;而隐田则为地方豪强,寺庙只是打个掩护。

李丛益不认寺田,也不管寄田、隐田之分,就是想趁此机会强占寺田来弥补财政。侯弘业又非宣州人,任职数年便可能调往他处,便没有在宣城置地,加上县府改革后,专人专岗,这保密水平便迅速上升,李丛益一颁这“寺田充公令”,当日侯弘业便命县财政局和工商税务局在宣城镇的带领下,收缴敬亭山的广教寺寺田。

广教寺的和尚明面上不敢反抗,暗地里自然是迅速通知了周边寄田隐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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