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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考公宝典 第20节(1 / 5)

“可是那因纵火杀人被枭了首的金大宝?”

“正是。”

“只听人提起过,细节倒不得而知。”杨枝道:“听闻是先京兆府尹沈青天沈濯缨主持的。”

“不错。”林嫂道,眼前浮现不知多远的记忆,目光也变得失了焦,好一会,才徐徐道:“那火,烧的便是我家铺子,大成棺材铺。”

林嫂年轻时是南城卖油坊的美人,嫁了棺材铺当家林广为妻。夫妻和睦,膝下有个儿子,日子过得很是和美。

林广为人仁善,喜接邻济友。棺材铺产业不小,有空房数楹,都赁了出去,价钱极低,几乎是白给人住。其中一间便赁给了不过稚童的柳轶尘。起初议定一钱银子一月,后来林广见他孤苦,干脆不收房租,白给他住。

柳轶尘自然不肯。林广见他习得一手好字,便提议由他给人写挽联,以联抵租。柳轶尘这才答应。

他在大成棺材铺一住五年,十三岁那年,金大宝死了老婆,到棺材铺来选棺材,一眼看上了林嫂,便有事没事上棺材铺来。

那时林广已然卧病在床。金大宝欺他家无主,要对林嫂用强,被不过舞勺年纪的柳轶尘拿一块棺材板打了出去。

其后柳轶尘怕金大宝再上门,干脆搬了把椅子守在林嫂房前,鸡鸣即至,夜半方回。更在她屋前布了一溜机关,金大宝接连吃了数次亏。

金大宝摸不着门路,怀恨在心,一日又是落得一身狼狈,干脆起了杀心,将随身带的灯笼丢进了停尸间。

棺材铺全是木头,最是怕火。那火一窜丈高,烧了整整一夜。林家老幼兼借住的五个外乡人俱葬身火海。

偏偏那火起时已过了夜半。柳轶尘为赚些零钱,接了个为书商攒稿的活,因稿子要得急,书商怕她偷懒,干脆在客栈开了个房间看着他写。那夜守完林嫂,柳轶尘快步赶去客栈,遂躲过了一场大火。

少年柳轶尘从客栈的窗户中看见一片红光,知道不妙,疯狂疾奔过去,棺材铺却已叫火舌吞没。

少年不管不顾,冲入火海,只救出因金大宝连夜骚扰而未睡死的林嫂。林嫂也因此毁了半张脸。

少年寻着证据,安顿好林嫂,踩着天边第一缕光,上了京兆尹府敲登闻鼓。京兆尹沈濯缨其时正好病重,代府尹赵旭早收了金家好处,且深知金大宝与江家有沾亲带故,是以对少年呈上的证据视而不见,胡乱判了个“家仆失手,打翻火烛。”报到病重的府尹处,府尹未置喙什么,只在卷宗上随手上添了一笔:“令命金家将林家老小好生发丧安葬,请慈济寺的高僧为林家亡魂超度。”

既非金大宝杀人,为何要他出钱发丧安葬?

既是金大宝杀人,为何判官只字未提,却只断个意外?

好个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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