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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这美貌有何用 第106节(2 / 3)

在山中翻找三天三夜后,终于找到了潜逃的阮绍。

此人年约四十来岁,模样并不像盗匪,相反生的斯斯文文。不知道的还会以为是个落魄书生。

阮绍极其悍勇,三人一起动手,才终于将其拿下。

郭明一边给自己裹伤,一边低头感叹:“这般人物却做土匪,真是可惜了。”

晋王没有说话。

他此刻考虑的是另一个问题。

临出发前,以为三天就能回还,不想竟然在外逗留五六天。

也不知纤纤会不会有一点想他?

匪首已经被抓,郭明对着天空燃放信号弹。

约莫过了三刻钟,分头寻找的众人汇集在一处,一起下山。

下山途中,晋王还有点意外之喜。——他竟在半道山坡上发现一只狗獾。

冬季严寒,山中活物极少,且多藏匿在洞中。

见此猎物,晋王心中一喜:皮毛鲜亮,可赠给王妃。

心念刚起,他就搭弓射箭,正中狗獾颈部。

手下侍卫齐齐叫好,夸赞王爷箭术精妙。

萧晟摆一摆手,上前捡起狗獾。

山道难行,雪后更显泥泞。

众人深一脚、浅一脚、缓步下山,终于在天黑时回到城内。

一到宛城,晋王就命周亮等人将匪首阮绍押至县衙,交给宛城令。而他则片刻不停直奔长泰街。

这次,他也不从孟家偏院过去了,直接自傅家外墙跃过。

此时已是初九的夜晚。

地上积雪未化,在黑夜中闪着莹白的光。

棠棣院厨房的灯亮着,但是安安静静,没有任何声响。

萧晟双眉紧蹙,悄悄走了过去。

——

沈纤纤独自坐在厨房灶边剥豆子。

她已吃过晚饭,刘云也早回到隔壁院子。

冬夜寒冷,灶中未燃尽的木炭还有余热,实在是可惜。

沈纤纤干脆搬了个小杌子坐在灶边,取暖的同时,剥豆子打发时间。

剥豆子这种简单非常小事,只用动手,无需费神。

因此沈纤纤的思绪不知不觉就有点跑偏。

还记得刚才吃晚饭时,刘云也谈到了晋王带人剿匪一事。

“……听说那些人手段毒辣,身手了得。晋王殿下虽然勇武,可到底不及他们熟悉地形。这一次,只怕也凶险得很。”

沈纤纤听得心烦,就默不作声,只当没听见。

良久之后,她才在心里说:其实他身手也很好。

去年她在京郊遇刺,险些丧命。他一人对抗七个黑衣人,丝毫不落下风。

可惜他因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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