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2 / 5)

抠外人省自己的做派,倒是越发随了连喻的性子了。

恩,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

想完之后颇有些开心,笑眉笑眼的将茶端出去,脚步轻快的很。

☆、第三十七章 来日方长【一更】

方婉之出去的时候,外头的三个显然已经谈完了。

一个神色如常对着光照擦银子,另外两个就闷声不响的看着。

方婉之粗粗瞧了瞧,觉得这二人此时的神色,那就跟自己爹当时忍痛撒银子的模样分毫不差,想笑,又硬生生的憋回去了。因为得了便宜不好再卖乖。

连喻见她只拿了三个杯子,本来想将分给张良的那盏拿回来的。结果这手刚一抬起来,就乐了。

张良那满盏的茶叶沫子都快飘起来了。

他歪头挑了眉眼,觉得方婉之真是越来越像自己了,粗粗饮了一口润了喉,将剩下大半盏都喂给了方婉之。自己则又去后面倒了一盏。

叶随风动,有几片落叶飘在连喻的发间,方婉之见了,伸手替他摘下。衣袖微微滑下,他看到了她清瘦无比的手腕。

不动声色的在自己腕子上比了比。连喻对方婉之说:“我晚上要吃好的,带过来的泸州血燕该炖一炖了。”

方大姑娘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心道你哪天不吃好的了?

只是嘴上什么都没有说,即便方婉之不知道连喻是心疼了,心里依旧爱死了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任性样。

刘凌跟张良听的直咽口水,他也没有要留饭的意思。

连喻说:“阿桃只会做两个人的饭,多了炒不过来。”话里话外挺明显的,你们矗在这里也没用,该走就走吧。

方婉之对他笑的挺无奈,抬头对上刘凌和张良的脸的时候,已然是一本正经。

她说:“奴家确实做不好人多的饭,白知县不是说晚上要炖鸡?您二位正好也补上一补。”

鸡能跟血燕比吗?

二傻大眼瞪小眼,却统一的都没吭声。因为不能比他们两‘夫妇’更为厚颜无耻。

晚饭的时候,方婉之跟王守财再次大打出手了起来。

原因是除了血燕羹,他们的主菜做了一道鲜嫩多汁的红烧肉。王守财闻到那个味道就疯了,张牙舞爪的就是要吃。

它已经很胖了,那么胖,但还是不怕死的要吃。

方婉之几次出去溜猫都被人问及,此猫怀了几个月的身子了。她都觉得无言以对,只能讪讪的笑着回上一句。

“我们这个是公的。”

连喻细嚼慢咽的品着汤羹,端的一派淡然。对于家里每隔两日便会爆发的鸡飞狗跳,早已习以为常。

及至王守财败下阵来,怂眉拉眼的跑到角落里吃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